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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办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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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详情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依法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的准入资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覆盖范围: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通俗理解:经营汽油、柴油、油漆、化学品原料、工业气体等,必须先拿证——没有这张证,卖危险化学品就是“违法经营”,随时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谁需要办理?

凡拟从事以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均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一、按经营规模划分

设有储存设施的企业,包括加油站、仓储经营企业(危化品仓库)、带储存设施的贸易公司。

不设储存设施的企业,即票据贸易企业(无自有或租赁仓库,仅凭购销合同和票据从事危化品贸易)、不设仓储的贸易公司。

二、按审批权限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以下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上述以外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

三、典型需办理的场景

  • 加油站、加气站

  • 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

  • 化学试剂、化工原料贸易公司

  • 经营汽油、柴油的企业

  • 经营油漆、涂料、胶粘剂的企业

  • 经营工业气体(氧气、乙炔、氩气等)的企业

  • 经营化肥、农药(属危化品品类)的企业

  • 经营消毒剂(属危化品品类)的企业

为什么需要办理?(必要性)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主要是考虑危险化学品经营和普通商品经营不完全一样,涉及安全保障问题,有必要设定相应的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保障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确保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和避免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国家通过行政许可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具备以下核心能力:

安全保障能力: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危险化学品在经营过程中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等安全条件达标。

人员管理能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制度保障能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能够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安全事故。

取得许可是企业合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法定前提,也是保障公共安全、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重要防线。

不办理有什么后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场所和设施条件

要求项具体要求
经营和储存场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册/经营地址应与产权证明相符,并符合现场办公条件;租赁场所应当与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
储存设施(如适用)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应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

二、人员资质要求

人员类型具体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样需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储存设施经营)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剧毒化学品经营附加人员要求:经营剧毒化学品的,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三、制度建设要求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四、应急预案要求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经营单位和储存单位需在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配备相应的消防、急救器材,并定期检测维护。

所需资料清单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基本材料(通用)

序号材料名称具体要求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复印件
4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培训记录或合格证明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取得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的企业,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 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 安全评价报告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 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如构成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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