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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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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详情

什么是异常处理?

异常处理是指企业因违反市场监管或税务相关规定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认定为税务非正常户后,通过补报材料、整改违法行为、补办申报等法定程序,申请移出异常状态、恢复企业正常经营资格及信用的专业服务。涵盖市场监管经营异常名录处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修复及税务非正常户解除两大核心业务板块。

通俗理解:公司被“拉黑”了怎么办?专业人做专业事,帮您从异常状态中拉回来,恢复正常经营。

一、市场监管:经营异常名录

什么是经营异常名录?

经营异常名录是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并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警示的制度,是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普遍的信用约束手段。

哪些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企业存在以下4种情形之一,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未按时年报: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未公示即时信息:未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 名称未变更:未依照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

  • 住所无法联系: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

据统计,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中,因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约占77.5%,因通过登记地址无法取得联系约占22.44%,两种情形合计占列异总量的99.94%。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影响?

影响对象具体影响
贷款融资银行、金融机构在授信时会重点核查企业信用状况,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直接导致贷款申请被拒
招投标资格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异常信息的企业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政府补贴及高新认定申请各项财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经营异常名录记录会成为重大减分项,甚至直接导致资格不符
合作交易受阻大型企业供应商资质审核会查询经营异常信息,存在异常记录可能影响合作关系
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及任职影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将同步影响法定代表人信用,且连续经营异常可能进一步导致法人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受到任职限制
处罚风险未按时年报的,依《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移出条件: 企业已改正导致被列入的违法行为(如补报年报、变更经营场所、更正公示信息等),即可随时向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

按原因分类的移出流程:

被列入原因需要做什么移出时限
未按时年报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住所无法联系依法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通过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并完成实地核查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未公示即时信息履行公示义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名称未变更完成名称变更登记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更正错误信息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修复条件四)

移出申请流程:

  1. 查明异常原因 →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明确被列入的具体原因

  2. 针对性整改 → 根据原因补报年报、变更住所、更正信息等

  3. 准备申请材料 → 通用材料: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因不同原因还需补充相应证明材料(如补报年报截图、经营场所证明等)

  4. 提交申请 → 线上或线下向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

  5. 审核移出 → 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或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办理时限:各地已大幅压缩,部分地区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是否收费

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什么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俗称“黑名单”,是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实施的更加严厉的信用约束措施。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面临更为严厉的联合惩戒。

主要后果

  •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移出

  • 公示期内影响范围更广,限制措施更严

  • 被列入满3年未移出的,依法公示其3年内的纳税信用级别,并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移出条件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期限为3年。被列入满12个月后,失信主体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申请提前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税务:非正常户

什么是税务非正常户?

税务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非正常户认定的主要情形及影响

认定情形:纳税人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经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改正的。

主要影响

  • 发票使用受限:停止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无法正常对外开票

  • 出口退税停止:暂停出口退(免)税

  • 关联企业连带影响: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其相关联的纳税人也将受到信用评价和税务管理方面的连带影响

  • 税务注销前置障碍:处于非正常户状态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必须首先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 增值税专用发票限制作废: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被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受票方取得的该类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必须作进项转出

  • 税务机关主动注销风险:对于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如何解除税务非正常户状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三条规定,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解除流程:

  1. 查询欠缴及漏报情况 → 到所属税务机关查询各税种欠缴税款及未申报记录

  2. 补充账务 → 对未申报期间(通常为连续三个月以上)补做会计账务处理

  3. 接受处罚、缴清罚款 → 就逾期未申报行为按规定接受处罚,缴清相应罚款

  4. 补办纳税申报 → 补报所有漏报税种的申报记录

  5. 系统自动解除 → 完成上述操作后,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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